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按粤社科奖[2014] 2号文通知,广东省2012—201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凡是我省个人或集体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著作(含专著、译著、古籍整理、通俗读物、工具书),公开发表的论文、调研报告,以及被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或省直厅级以上单位及大中型企业采纳的未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可申报本次评奖。凡是没有申报参加上一届(2010-2011年度)评奖的个人和集体,其2011年社科成果也纳入本次评奖范围。成果必须由主编(或第一主编)、第一作者申报,每人限申报一项。具体参见附件申报通知。
二、提交材料:
1、个人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材料。
2、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申报评审表》一式8份(含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报送成果原件2份,请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报送成果一式8份(含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在一起。
调研报告类报送成果8份(含原件一份),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成果需要保密的,请特别注明。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申报成果的各种附属材料一式8份(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书评、成果被转载、引用情况等),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调研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9月15日。
四、其他要求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具体参看附件:省社科评奖办《关于广东省2010—201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其中提交材料与申报截止时间以我部通知为准。 通过学院报送材料者,请各单位科研秘书老师认真检查报送材料完整性、是否按要求装订及粘贴标签。 请有意向的老师慎重选择有价值的代表性成果,注意提高申报质量。
评奖工作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包括成果原件)原则上不再退还。
联系人:王占军(办公楼531) 电话:26537588
社会科学部
2014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