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教学单位:
经报请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开展深圳大学第二届优秀本科课堂教学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06年9月4日前在岗履聘的,在我校教学第一线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教师(含外聘教师)。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团结协作,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 积极充实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课堂教学效果好,在近三学期(2006年9月至2008年1月)的课堂教学网上测评中所授课程大部分(三分之二以上)排名居本单位前30%。
3. 对本科教学工作投入大,服从学院(部)教学安排,积极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完成学院(部)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近三学期(计算时间同上)本科课堂教学时数(含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达216学时以上。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科教学工作量大的教师。
4. 重点评选专任一线教师。
5. 所承担课程的教学文档齐全,近两年未发生教学事故,未受过其他处分(以事故认定书或学校、学院文件为准)。
6.通过同行评议小组的评审(各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的同行评议小组)。
三、评选办法
1.“优秀本科课堂教学奖”奖励等级分为一等奖和二等奖。依据各学院(部)近三学期承担的本科课时量大小分配名额,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2. 凡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可由各学院(部)及系、教研室教学负责人推荐或本人自荐,填写《深圳大学优秀本科课堂教学奖申报表》(附件二)并提供相关材料。
3. 各学院(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评出一等奖、二等奖推荐人员。评选方式和细则各单位可自行制定。评选要实事求是,真正把本科教学投入大,教学效果好,课堂教学质量优秀的一线教师评选出来。
4. 学校委托教务处对报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终审。在资格审查和终审中被否决的人选,其名额作废不予替补。评审出的获奖教师名单,上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并以学校文件公布。
四、评选时间
1. 2008年4月18日前,学院(部)报送推荐名单至教务处。
2. 2008年4月25日学校完成复审和审定工作。
五、奖励办法
1. 对获得 “优秀本科课堂教学奖”的教师,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发文公布,予以表彰。
2. 学校人事处和教务处将对获奖教师的材料存档,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岗位聘任、晋级增薪的参考依据。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办公楼219-7,联系电话:26535352 26536178
教务处
2008-4-8
附件下载:
·附件一 教学奖名额分配.doc
·附件二 优秀本科课堂教学奖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