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上半年研究生申请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2013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审批及学位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位申请及资格审查:
1.研究生网上提交学位申请(网址:http://gra.szu.edu.cn/xw 或研究生院主页→学位答辩管理)
所有提出学位申请的研究生均应在学院或导师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上述网址提交相关信息,打印“学位申请书”并签名,经导师同意并签字后交至研究生秘书。
博士研究生通过论文预答辩后方可提交学位申请。
2.学院在线资格审核
各培养单位应对照专业培养方案,对提出学位申请的研究生在完成学分、学位论文等环节予以审查。
上述工作完成截止时间为
4
月
30
日
, 研究生秘书于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登录上述网址提交审核结果。
各培养单位可据此安排本单位具体工作日程,及时报送本单位《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审核结果汇总表》并领取论文封面、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档案袋。
(二)论文评审:
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由各培养单位及学科自行组织完成,提倡进行匿名评审。学位申请人不得参与评审过程。指导教师应对学位论文的形式规范及学术规范负责。
论文评审应为评审人预留足够的评审时间,硕士学位论文不少于两周,博士学位论文不少于四周。
(三)论文答辩:
1.研究生院(筹)随时受理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2.研究生院(筹)对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评阅结果是否符合要求实行网上审核(纸版材料与其他答辩材料一起备案)。各学科点秘书于研究生答辩前登录上述网址提交相应的答辩委员会组成、论文评阅结论及分委员会审核结果等信息,经研究生院(筹)审核通过后方可举行答辩,未经研究生院(筹)审核或不符合其他规定而举行的答辩无效。
论文答辩委员会在答辩前应宣读论文评阅专家对论文的评阅意见及评阅结论。对于评阅结论为修改后答辩的论文,答辩委员会应就修改内容增加对答辩人的提问。
3.答辩前,答辩时间、地点等信息应在校园网公布。研究生院将对论文答辩会进行例行检查。
4.上半年申请授予学位的研究生,通过论文答辩后,应于
6
月
4
日
前登录上述网址确认有关信息,打印“信息登记表”并签名后交至研究生秘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所报学位申请有关材料审核无误后,对放置于B档案袋的《学位申请书》、《导师对论文的评语》、《学术评议书》、《答辩记录》、《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加印学院公章,于
6
月
5
日
下班前报送本批次学位论文答辩材料(需要报送材料清单见附件),逾期将转入下一批次。
(四)学位评定
研究生院(筹)对各培养单位所报材料复核无误,报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五)其他事项
1.学位论文复制比率检测:
①所有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在正式答辩前应上传其论文电子件,经“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学位论文的检测工作由研究生院(筹)负责,每篇学位论文仅限复检一次。
各学科点规定申请者上传其论文电子件(不含原创性声明、致谢内容、参考文献,含脚注引用)时间,研究生院(筹)定期对上传论文进行检测。各学科点秘书可于每周五登录上述网址查阅检测结果。首次检测一般安排在论文评审前。
②论文检测结果由各学院、学科及导师根据各自学科特点自主认定,各培养单位及学科应对论文检测结果审慎处理。“论文复制比率检测报告”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给论文答辩委员会作为审核学位论文的参考依据。
2.不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请者,自动转入下一批次(当年下半年)。
3.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应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
4.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后建议不授予学位的,应将结论意见书面通知学位申请人。
5.拟向《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简称CDMD)投稿者,须经导师同意并获得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填写《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同时提交相应纸版论文及其电子版文件(以“深圳大学+作者姓名+学号”为文件名,排版格式可采用WORD、WPS、LATEXT、CCT、方正、维思等),于
6月
5日
前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导师应对投稿论文的学术规范负责。
6.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此进度,做好本单位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具体安排。
特别提醒:论文答辩相关表格已更新,请使用新版表格,勿用旧表格。(下载网址:http://gra.szu.edu.cn/xw 或 研究生院主页→学位答辩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学位审核应提交材料清单
2.评阅人及评阅结论、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
研究生院(筹)
二○一三年三月一日
附件一: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应提交材料清单(学位申请有关材料的内容应准确、完整,字迹工整、清楚,不可粘贴,不可涂改,符合存档要求。)
硕士 |
博士 |
1.研究生课程成绩单 2.学位申请书【研究生登录上述网址提交申请及相关信息后打印】 3.答辩审批表【研究生秘书登录上述网址提交相关信息后打印】 4.导师对论文的评语 5.论文学术评议书(至少2名,其中1名为校外专家) 6.论文答辩记录 7.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一式三份】 8.汇总表:①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结果;②答辩研究生名单;③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研究生秘书登录上述网址提交相关信息后打印】 9.通过答辩后的论文(①学院自定留存本院及教研室份数;②校图书馆1本(研究生登录网址:“深圳大学主页→学位论文”或http://etd.lib.szu.edu.cn 按图书馆要求提交);④研究生院1本) 10.信息登记表【研究生于答辩结束后登录上述网址确认相关信息后打印】 11.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
1.研究生课程成绩单 2.学位申请书【研究生登录上述网址提交申请及相关信息后打印】 3.答辩审批表【研究生秘书登录上述网址提交相关信息后打印】 4.导师对论文的评语 5.论文评议书(至少3名,其中2名为校外专家) 6.论文答辩记录 7.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一式三份】 8.申请人与答辩委员会成员合影的照片 9.汇总表:①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结果;②答辩研究生名单;③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研究生秘书登录上述网址提交相关信息后打印】 10.通过答辩后的论文(①学院自定留存本院及教研室份数;②校图书馆1本(研究生登录网址:“深圳大学主页→学位论文”或http://etd.lib.szu.edu.cn 按图书馆要求提交);④研究生院3本) 11.信息登记表【研究生于答辩结束后登录上述网址确认相关信息后打印】 12.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
另:博士学位论文实行预答辩制度,预答辩通过者方可申请正式答辩。各博士生培养单位应在论文预答辩结束后将“论文(预答辩)专家评议书”及“论文预答辩评定表”报校研究生院备案。【相关表格请登录上述网址下载】
各博士生培
养单位在
博士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束后,应将“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汇总表”报校研究生院备案;
附件二: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人组成及评阅结论要求、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
学位级别 |
评阅人组成及评审结果要求 |
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 |
答辩程序 |
备注 |
硕士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聘请论文评阅人2人(其中至少有1名为校外专家[若申请人的导师为校外兼职专家,应有一位导师所在单位以外的论文评阅专家],不含申请人的导师)。论文评阅人
应是
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本学科专家。 对评阅结果的认定:若有一位评阅人不同意论文答辩,应再聘请一名校外专家评审论文。若有两名评阅人出具否定意见,则此次申请无效,该论文不能进行答辩。若评阅结论为修改后答辩,则论文作者应参照修改意见对论文做出修改并提交修改说明后方可答辩。 |
①一般聘请5名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其中至少有一名校外专家[若申请人的导师为校外兼职专家,应有一位导师所在单位以外的答辩委员])。 ②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由具有高级职称的校外专家担任。 ③申请人的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或委员。 ④设答辩秘书1名,对答辩情况作详细的记录及整理有关材料。答辩秘书应为本专业在职人员。 ⑤成员经分委员会认定。 |
①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和秘书名单、学位申请人及指导教师姓名、学位论文题目等,并主持会议。 ②学位申请人宣读《论文原创性声明》、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时间约30分钟)。 ③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评阅结论及评阅意见,对于评阅结论为修改后答辩的论文,答辩委员会应就修改内容增加对答辩人的提问。答辩委员会成员向学位申请人提出问题,学位申请人答辩。秘书应如实记录答辩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和学位申请人的答辩情况,并形成正式答辩记录。 ④暂时休会,学位申请人回避。答辩委员会内部讨论:(答辩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要求指导教师对学位申请人的情况作必要的说明或补充。)答辩委员会就学位论文评语和答辩决议展开讨论并进行表决,形成正式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决议时,必须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若答辩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则最少应有四票同意方为通过)。 学位申请人首次答辩时,若其学位论文未获通过,则应另备表决票就是否同意其在一年内修改论文后重新申请一次论文答辩进行表决。 ⑤学位申请人到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学术评语和表决结果。 |
学院组织召开分委员会会议,审议并表决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决议时,与会委员须达到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人员的三分之二,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票数超过全体成员的半数,方可作出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建议。 |
博士 |
实行双向匿名评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聘请论文评阅人3人(其中至少有2名为校外专家,不含申请人的导师)。论文评阅人应是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本学科专家。 对评阅结果的认定:若有一位评阅人不同意论文答辩,应再聘请一名校外专家评审论文。若有两名评阅人出具否定意见,则此次申请无效,该论文不能进行答辩。若评阅结论为修改后答辩,则论文作者应参照修改意见对论文做出修改并提交修改说明后方可答辩。 |
①五(或七)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本学科专家(其中至少有二(或三)名校外专家)。 ②成员的半数以上
应当是
教授或相当技术职称(正高职称)的专家。 ③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由教授或相当职称(正高职称)的校外专家担任。 ④申请人的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或委员。 ⑤设答辩秘书1名,对答辩情况作详细的记录及整理有关材料。答辩秘书应为本专业在职人员。 ⑥成员经分委员会认定。 |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和秘书名单、学位申请人及指导教师姓名、学位论文题目等,并主持会议。 2.申请人宣读《论文原创性声明》。 3.申请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约40-60分钟)。 4.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评阅结论及评阅意见,对于评阅结论为修改后答辩的论文,答辩委员会应就修改内容增加对答辩人的提问。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申请人答辩(30-60分钟)。采用即问即答方式,不得另行准备。其间,秘书应如实记录答辩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和学位申请人的答辩情况,并形成正式答辩记录。 5.休会,答辩委员会内部讨论: ⑴导师简要介绍申请人情况,并就学位论文的学术背景等予以必要的补充,完毕后离场。 ⑵答辩委员会就学位论文评语和答辩决议展开讨论并进行表决,形成正式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决议时,必须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若答辩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则最少应有四票同意方为通过)。 学位申请人首次答辩时,若其学位论文未获通过,则应另备表决票就是否同意其在一年内修改论文后重新申请一次论文答辩进行表决。 6.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7.申请人与答辩委员会成员合影,照片存档。 8.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