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二级教代会和工会组建或换届工作的通知
校工会
各基层工会(小组):
本届二级教代会、工会组织任期(三年)即将届满,为健全我校教代会和工会的组织机构、充分发挥“两会”在教学科研以及学校改革发展中的作用,校工会拟于今年六月至七月在各基层工会(小组)开展二级教代会和工会组建及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建或换届工作筹备小组
成立由基层党委(总支、支部)和学院及行政部室负责人、工会负责人组成的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教代会和工会组建或换届工作。
二、制定组建或换届工作方案
筹备组商议并提出本单位召开“两会”的议题、选举办法,教代会和工会委员候选人的建议名单,召开会议的具体时间等事项。由于各基层工会人数的差异较大,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召开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的方式进行教代会和工会的组建或换届工作。
三、按规范要求做好组建或换届工作
1.各学院及教职工人数达到或超过25人的教辅、行政部室,应建立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学校二级单位的基本载体和主要形式,参与院部室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行使职工民主权利。
2.教职工人数达不到25人的教辅单位和行政部室,以有利于工作为原则,可合并部室组建或单独成立工会小组。
3.组建或换届的二级教代会和工会须向校工会履行报批手续。一是召开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及进行选举须向校工会提出书面请示报告,经审查批准后进行;二是选举结果须书面报校工会,经审查批复后生效。
4.各学院及相关部门的教代会主任、工会主席候选人,为便于工作考虑,建议从现职的学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或机关副职以上人员中挑选。而且教代会主任、工会主席拟由一人兼任两职。
5.进行工会组建或换届工作时,一并考虑女职工委员会的组建问题,有女会员25名以上的学院、教辅和机关部室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25名的可以设女职工委员。“两会”代表中青年教职工和女教职工代表应占一定比例,委员中应有女性。
四、校工会负责协调指导各学院、教辅单位和机关有关部室的教代会和工会组建或换届工作。
五、各学院、教辅单位和机关部室教代会及工会的组建和换届工作于2012年7月1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