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第十八、十九周,较往年提前两周,为做好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试时间
2010
年
7
月
5
日
—
7
月
16
日
二、课程考核要求
1、考核方式:
研究生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除规定的实践、学术报告(讲座)和文献阅读三个环节进行考查外,其它所有课程均要进行考试。考试方式
任课
老师可根据课程性质采取笔试、口试、笔试加口试、开卷、闭卷等方式。必修性质的课程,原则上应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试卷要求
1)以笔试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须统一格式印制卷头。研究生考试试题纸及答题纸可在研究生部主页“下载专区”内“培养管理”栏下载统一格式,各专业根据需要可复制为A3或A4纸型。
2)以论文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需以统一格式提交、批阅论文。学生的课程论文首页在研究生部主页“下载专区”内“培养管理”栏下载统一格式。
3、考试纪律
以考试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监考教师要认真执行考试规定,学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要坚决杜绝作弊现象,以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以课程论文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对学生提交的论文要检查是否遵守学术规范,对有抄袭行为者,一经发现,按照《深圳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以考试作弊处理。
4、要求所有学生必须参加所选课程的考试,如有特殊情况者可以提交缓考申请,并填写《深圳大学研究生课程缓考申请表》;专业课程缓考申请向各学院教学秘书提出;公共课程的缓考申请需报研究生部同意。
三、考试安排
1、各专业课程的考试时间和地点,任课教师可根据教学计划自主组织安排。需要我部安排考试地点的,请在
7
月
2
日
前将课程名称、考试时间等报研究生部,以便统一安排。
2、请各学院在
7
月
2
日
前将《2009-2010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情况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部,表格见附件。
四、课程成绩批改及试卷保管
1、以考试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要求任课教师统一使用红笔批改试卷,认真核查考试课程成绩,明显标明批改结果和成绩。
2、以论文形式进行期末考核的课程,要求任课教师对论文从选题、内容、观点、语言表达、结构、逻辑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给定成绩,并写出论文评语。
3、课程考试的试题、试卷、成绩考核表由各学院保存。
五、成绩录入时间及方式
1、考试成绩录入“研究生成绩录入系统”的时间:
2010年7月5日
-
7
月
16
日
。
2、录入方式
1)网址: http://gra.szu.edu.cn/2008
2)进入研究生新系统主页后,单击[用户登入]栏的[教师]命令,弹出[教师用户]对话框。
3)在[选择院所]的下拉列表中,选择自己所属院所,然后在[教师姓名]下拉列表中单击自己的姓名。
4)在[密码]和[验证码]选项框内分别输入密码和验证码。
5)最后单击[确定提交]命令,进入研究生部网页。
6)点击左侧标题栏内的“成绩录入”, 然后点击操作栏的“录入”,进入下一界面后即可录入成绩,成绩录入完毕检查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
3、提交书面成绩单
1)成绩录入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横向打印A4纸质成绩单。纸质成绩单一式两份,由任课教师及院领导签字盖章后,其中一份由院(系)保存,另一份在放假前报送研究生部。
2)成绩提交后,如因特殊情况需更改或补登学生成绩时,必须写出情况说明。经主考教师签字、主管研究生教学领导批准后,交由研究生部备案。
请各单位认真按照《深圳大学研究生课程与成绩考核管理规定》组织好本学期考试工作。
各单位如有特殊情况和要求,请及时与我部联系。
研究生部培养管理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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