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一考试公告
经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一考试指导委员会研究,现将2011年5月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一考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日期
本次考试报名于
2011年
3月
1日上午
9时
开始,于
2011年
4月
17日下午
6时
结束。
二、考试时间
2011
年5月28日
上午 8:30—11:30 卷一
下午1:30— 4:30 卷二
三、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LEC考试官方网站(http://www.lectest.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需提交本人电子版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像素要求为567×390,即高567像素、宽390像素的小二寸证件照规格;JPEG格式,即照片图片文件的扩展名为“jpg”或者“jpeg”)。
四、收费及交纳方式
每位考生统一收取考试费人民币880元;交纳考试费用一律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进行。
五、准考证发放
完成报名程序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LEC考试官方网站下载准考证。考试当天,考生需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
六、成绩公布及证书颁发
考试结束60日内公布成绩并颁发证书。
七、考试地点
本次考试拟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重庆、济南等国内主要城市设置考点,考生报名时可自由选择。具体考点设置以LEC考试官方网站信息公布为准。
八、联系方式
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一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10-58908397或88816014 ;电子邮件lec@lectest.com。
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一考试指导委员会
2011
年1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