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人数及职责 (一)招聘职位:审判辅助人员。
(二)招聘人数:100名。
(三)工作职责:在法官指导下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记录等。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报考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包括法学A0301、B030101、B030103)、知识产权法专业、法律专业毕业,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毕业生(含法律硕士)。获“双学位”的人员,不得以第二专业报考。201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本科毕业生报考年龄为18至28周岁(即1985年4月28日至1996年4月28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内(即1983年4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内(即1978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五)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工作要求。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欢迎符合条件的同学报考。